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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第一步 企业点击平台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第二步 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企业云】-【企业信息】中更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证书等附件,提交,等待审核。

第三步 审核通过后,在【申报管理】中进行项目申报。

第四步 选择申报类别,在【基本信息填写】中完善该项目类别申报所需信息。

第五步 在【申报项目列表】选择具体奖补项目进行申报,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初审。

第六步 政策执行部门初审员进行初审和审核。

第七步 政策执行部门初审员进行初审和审核。

注:带书名号的,为系统中对应的菜单或按钮。

关于申报庐江县2020年市财政生猪生产奖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量:678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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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工作,进一步增加我县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保障生猪生产持续增长。经研究决定,利用2020年合肥市财政局《关于预拨部分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的通知》(合财农〔2020〕392号)107万元生猪生产补助资金对我县规模化养猪场引进补栏生猪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2020年1月1日后从县外引进补栏种猪或仔猪的我县境内实际存栏500头(含)以上规模养猪场或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平台内养猪场。

二、补助标准:引进种猪达到10头以上,按500元/头进行补助;一次性引进仔猪50头以上,按100元/头标准进行补助。单个养殖场(户)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补助程序:

1、本次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由符合申报条件养猪场自行申报。种猪引进对方场必须是祖代场以上,需提供种源企业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引种证明(祖代种猪需提供系谱资料)、购销合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及申报单位相关资料;仔猪引进需提供购销合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及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等,材料一式2份由所在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公示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予以兑现补助;

3、本次2020年市财政生猪生产补助资金首批107万元,自2020年8月10日开始,以引进生猪企业申报先后进行补助,资金补助完毕该项目自行结束。第二批奖补资金下达后参照本公告执行。

联系人:汪浩    联系电话:0551-87322863

 

 

庐江县财政局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