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庐江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宣传、 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习惯,着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企业完善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进一步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
(一)大宣传重点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2.各级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阶段性重点任务;
3.《关于强化“一会三安”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十项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通知》;
4.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5.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6.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7.高处和临边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电作业、吊装作业、基坑作业等常见作业类型安全知识技能;
8. 燃气存放、运输、使用,以及燃气管道附近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9.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安全常识;
1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11.其他应当宣传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措施规定
1.各企业、各项目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可实施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全覆盖,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根本上有效杜绝“三违现象”,自主做到“三不伤害”。
2.各企业、各项目要结合现场实际制作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包括海报、手册、视频等,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现场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在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用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一)大排查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宣传、大排查”工作等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和阶段性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带班生产情况;
3.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5.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6.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7.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8.“一会三安”制度落实情况;
9.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整改情况;
10.高处和临边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电作业、吊装作业、基坑作业、拆除作业和有关特种作业的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1.房屋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对液化气罐的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2.施工区域范围内燃气管道保护的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3.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14.其他应当排查整治的安全隐患问题。
(二)措施规定
1.各企业、各项目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小组,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排查标准和责任人。
2.各企业、各项目要定期开展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要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销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照工作内容,明确企业内部职责分工,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大宣传、大排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此次专项整治抓出成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加强对“大宣传、大排查”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立案、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