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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一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浏览量:96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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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要求(详见http://jx.ah.gov.cn/sy/wjgg/147896181.html),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2023年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市经信局对口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QQ截图20230320150234.png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经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请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联系人:市经信局投资处,联系电话:0551-63538569)。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免申即享数字化软件服务包企业名单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3月17日上午12:00前报送具体项目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市经信局投资处,电子版发送至sxgacnn@126.com,参照“附件2”模式,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
  (二)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24时,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9日24时,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2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件:1.2023年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市经信局政策条款对口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1:2023年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zip
附件2:市经信局对口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