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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量:98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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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合科〔2020〕161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以下简称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此次申报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2.各申报机构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附件2)、《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2月7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

3.各县区科技局于12月18日(星期五)前,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见附件2)、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4.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相关申报功能正在开发过程中,各申报单位在本次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公示后,在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补报相关信息。

5.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区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赵嘉伟、李嵩,0551-63538774、0551-63537767。

附件1:2020年度申报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docx

附件2: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附件3: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docx

附件4:评审专家信息表.docx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