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申报2020年庐江县数字化生产线有哪些申报条件?
问题解答:
(一)在我县依法注册、纳税的工业企业,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二)已在县主管部门备案(拟申报的数字化生产线名称必须与备案文件中表述一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万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已完成“数字化生产线”建设任务,且每条生产线必须包含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
(三)已被认定为省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其所包含的数字化生产线不得重复申报。生产工艺与所在企业已被认定过的数字化生产线类似的或者二分之一以上设备重复的,不得申报。
(四)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五)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产品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1)生产制造数字化
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20%以上,含高档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和智能仪表等智能检验检测装置的集成与应用。
(2)检验检测数字化
能够利用传感器和网络技术,实现自动化生产线的在线检测及监控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线安全运行。
(3)生产管理数字化
信息化生产计划与调度的技术能应用在生产线上,包括生产线关键设备有输出数字的接口,生产的执行、生产制造过程的控制、物料消耗等数据能基本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