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1. 拟挂牌企业向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
2. 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3、各县(市)区、开发区汇总推荐机构出具意见的企业挂牌申请表(原件),严格按照挂牌条件,对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表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会同合肥市第七批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拟挂牌申请汇总表(附件1)于2月23日前报市经信局(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件网上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