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8   浏览量:13   来源: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0

为加快我市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创新转型升级,根据《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合肥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且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发展水平居行业领先或先进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一年内(截止申请日期)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申报企业要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申报工业设计中心(企业),需要提供近两年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数值,工业设计中心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出口交货值和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投入总额、占企业研发投入支出比重、设计人员经费支出、中心运营经费支出、中心培训费用、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完成项目数、产业化项目数等。工业设计企业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及占比、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工业设计项目完成数、承担服务外包项目数、承担国外项目数等。专项审计报告需提供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企业应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供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

3.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予以公布。


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本次复核对象为2023年度、2024年度认定和2023年复评通过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复核程序。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专家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复评意见和结果,行文上报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复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评价结果。复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因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后,将有关情况上报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提交名称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提供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复评结果文件中给予更名。

三、有关事项
  (一)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是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好2025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和复评工作。

(二)请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新申报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份,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5年10月17日前,报送复评意见和结果。

联系电话:0551-63538396。邮箱:hfgxjkjc@163.com

  附件:1.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2025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25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