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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 “灯塔领航”“数字化卓越运营”入库培育企业条件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量:417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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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申报企业须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并愿意按照市经信局相关要求配合培育的全过程。 4.“灯塔领航”申报企业为链主企业或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构建设备互联、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的技术底座,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打造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的新型工业生产制造体系;优先从获得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信部、省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中遴选。 5.“数字化卓越运营”申报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数字技术,开展系统综合集成应用,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优先从获得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能工厂等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中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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