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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7   浏览量:138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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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保障食品安全,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我市决定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报。联系人: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王珣,电话/传真:0551-63538579。

 

附件:1. 《关于开展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的通知》(合经信消费品〔2019〕203号)

2.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推荐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17

2.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推荐表.doc

1.《关于开展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的通知》(合经信消费品〔2019〕20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