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一、推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方向,产品有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信誉度良好的小微型企业;
2.企业连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具有较高成长性;
3.企业诚信建设体系完善,依法诚信纳税、纳税信用级别B级(含B级)以上;
4.企业基本面较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70%以下;
5.申报行业范围:工业、生产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具体大、中型企业以同级统计部门公布名单为准。
二、企业上报材料
1.《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附件1;
2.《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等级证明材料;
5.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